2008年5月15日 星期四

山坡地濫墾 濫建 野生生物消失


野生動物在自然界生存繁衍,有其一定的規律。在一定的場所生活、活動、繁衍族群,並依自然條件來穩定其族群數量;而動物與動物、動物與植物、甚至動物與水、土、空氣之間相互依賴、維持或共同生存。自從人類在地球上出現以後,以其智慧及努力,逐漸在生物界中居於掌握的地位,人口迅速成長,產業高度發展,所需的生活資材及產業原料均取自於自然界,尤其是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,地球人口增加快速,以致開發及使用自然資源的速度亦隨著快速增加。改變或破壞自然生態系統,如伐木、減少森林面積、山坡地開發利用、公共建設、道路的興建、礦產的開發等等,均直接或間接的使野生動物無法繼續生存。野生動物具有維持生態平衡的功能,而近年來,人類以缺乏保育原則地運用野生動物資源,使野生動物數量銳減,進而影響生態環境的平衡;穩定的生態環境,有利於人類的生存,而人類為了發展,亦必須利用野生動物資源,只有採取永續經營、合理利用的保育原則,開發使用野生動物資源,方不致影響生態系統的平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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